住房與訂房規則
為確保您最佳的住房品質,請協助詳讀以下規則並共同遵守,謝謝您的合作。
- 為維護舒適的睡眠品質,如需加人請事先來電告知,酌收 800 元 ( 附盥洗用具與寢具 ) 如未事先告知,加人每人酌收 1,000 元。
- 貴客外出時請將房內電器用品關閉,並將房門上鎖,貴重物品請小心保管,若有遺失,民宿不予理賠。
- 為維護住宿品質與其他房客權益,請勿攜帶寵物入內,懇請您勿在房內吸煙、喝酒、嚼檳榔、大聲喧嘩與從事賭博等行為。 ( 戶外庭院備有煙灰缸,戶外空間提供寵物寄放 )
- 延期住宿:住宿前兩週先告知。
- 延期住宿:如遇天災 ( 颱風、地震 ) 經澎湖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全額退費或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- 取消訂房:予住宿前 14 日前辦理退款者,民宿退訂金 100 %,13 ~ 10 日前退款訂金 70 %,9 ~ 7 日前退款訂金 50 %,6 ~ 4 日前退款訂金 40 %,3 ~ 2 日前退款訂金 30 %,1 日前退款訂金 20 %,住宿當日取消訂房則恕不退還。
- 預約訂房:預約客房請先電話訂房,預約匯款時間,併於 48 小時內匯款訂金,訂金為房價的百分之三十,時間內未完成匯款,將自動取消訂房,不另行通知,若匯款完成請來電告知。
- 轉帳帳號 / 郵局 700 帳號 0241068-0235110
- 當日住宿因個人因素無法前來或訂房數、住房天數的更改,訂金恕不退還。